仪征供销农产品综合集配中心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告
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就仪征供销农产品综合集配中心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响应报名。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仪征供销农产品综合集配中心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二、工程概况
仪征供销农产品综合集配中心项目商品混凝土清单全部内容
三、交货期要求
交货期要求:根据甲方要求(甲方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如未按甲方时间节点供货则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
四、标段划分
本采购1个标段,控制价:4828257.58元(指导价下浮20%)(6035321.98元*80%=4828257.58元),标段划分及相应采购内容如下:
仪征供销农产品综合集配中心项目商品混凝土
五、供应商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资质类别:响应人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混凝土制作、销售,响应人营业执照及相关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响应人注册地、生产地点须是仪征地内(以营业执照为准,生产地点附加具体位置、照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评审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采购文件。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如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报名,请响应单位于2025年10月17日17:00分前,携带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及填写《供应商确认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如未递交以上材料,将视为放弃本次响应资格。
采购文件获取及公告期限: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7日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响应,请按照本项目需求缴纳响应保证金。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仪征市扬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本次采购相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响应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报名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至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并注明响应项目名称,同时需要响应人人把银行回执或电子回执加盖公章带至评审现场核查。无论任何理由,响应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响应保证金。
2、响应保证金在承包人确定后退还非供货单位。供货单位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价*10%)、签订供货合同后无息退还。
九、响应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响应保证金金额 壹 万元,要求在响应报名递交截止时间(即2025年10月17日15:30)前缴纳至响应保证金专用账户。名称: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仪征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747036050805419。响应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子汇票或电汇方式,响应人必须从其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将响应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响应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注明响应项目名称和标段。备注:仪征供销农产品综合集配中心项目商品混凝土响应保证金。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代理公司: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715114027(王工)
联系地址:仪征市石桥河北路111号211室
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苏公安网备 3210810201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