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江苏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扬子文旅集团获批设立律师事务部,这是仪征市首家获批设立律师事务部的国有企业,也是扬子文旅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集团公司律师事务部由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是公司律师的执业机构。公司律师可以受公司委托,代表所在公司从事律师法律服务。公司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律师法》等规定的阅卷、调查取证等方面的律师执业权利,以及其他权利。
集团公司律师事务部的设立,标志着扬子文旅集团依法治企水平进一步提高,对于培养法律工作专业人员,充分发挥法律工作对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和保障作用,防范集团公司法律风险,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将起到重要促进作用。截止目前,扬子文旅集团已有2名同志获颁公司律师工作证,成为集团公司首批公司律师,后续还将继续吸引优秀专业的法务工作者加入律师事务部。
下一步,扬子文旅集团将按照司法部《公司律师管理办法》《江苏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完善公司律师管理工作,为促进依法治企不断探索新模式,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公司律师将积极发挥优势作用,为集团及各级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