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响应人:
原采购公告中“响应申请人资格要求(6)响应人自2020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综合管网工程或市政工程中包含分部工程1.0米及以上管网施工,施工至少一项,有效期限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交易结果文件(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②经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的合同(提供及经备案的合同信息归集表);③经建设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认证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加盖四方公章);④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以上提供的材料中涉及业绩合同金额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如响应人无法提供“②经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的合同(提供及经备案的合同信息归集表)”,可以提供其它补充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款的支付证明、进账单、发票、支票等可以证明项目确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要求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执行。若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清晰、模糊、缺失等问题,需提供原件核查。
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1日